閩南網12月25日訊(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東交宣)開車上路需要注意力集中,但因開車玩手機分散引發交通事故不在少數。近日,東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發佈警示案例,東山一男子因邊使用手機邊開車造成交通事故,最終被依法處罰。
據介紹,事發當日,徐某華(東山縣陳城鎮白埕村人)駕駛一小型客車,從東山縣西埔城區沿文昌南路往探石加油站方向行駛,途中,徐某華一邊玩手機一邊開車,導致車輛偏離原來的車道,追尾碰撞在前方同方向行駛的由林某龍(東山縣樟塘鎮港西村人)駕駛的三輪電動車,造成林某龍頭部、身體等多部位受傷,三輪電動車撞向路基、草叢當場損壞。
根據東山交警認定,當事人徐某華駕駛機動車,未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,當事人徐某華負全部責任,當事人林某龍無責任,對於徐某華開車玩手機的違法行為,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給予處罰50元,扣2分。
對於那些開車玩手機的司機朋友來説,車速60km/h時,低頭看手機3秒,相當於盲開50米,一旦遇到緊急情況,剎車至少需20米。東山交警提醒:駕駛員不要開車玩手機時單手把握方向,以免對駕駛車輛形成較大妨礙,以免對車速控制、車距把握、駕駛員視線都有影響,最終引發交通事故。